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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监督注册手续
一、申报材料
1、中标通知书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,施工承包合同一份。
2、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副本、复印件各一份。
3、按规定必须监理的工程,应提供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、复印件一份(加盖公章),监理合同一份,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、注册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。
4、无监理的工程,应提供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、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。
5、工程勘察成果一份,施工图设计文件(须加盖“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”)一套,审查合格书复印件一份。
6、工程质量监督费缴费证明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。
二、申报程序
窗口即时受理。
三、收费标准及文号
①房屋建筑2元/m2;
②构筑物按工程造价1.8‰;
③市政公用工程按工程造价1.8‰。
闽价[2004]房412号,距10~50公里加收15%,距50公里以外加收25%。
四、办事时限
2个工作日。
五、联系电话
58728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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