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秀屿概况 政府部门 城市规划 三农在线 招商引资 百年育人 游山玩水 办事指南
当前位置:首页 >> 办事指南 >> 企业 >> 设立变更 >> 正文
企业经济性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
    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  www.ptxy.gov.cn        2008年02月29日    
 
企业经济性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企业经济性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
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企业加盖公章);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企业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;
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、被委托人的权限、委托期限。
3、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;
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济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
5、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,提交《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》;
6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;
企业法人因资产权属转移而导致经济性质变化的,应当同时申请主管部门(出资人)变动备案,按相关提交材料提交材料。
注:依照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经济性质变更登记适用本。
《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《中国企业登记网》(http://qyj.saic.gov.cn)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。
 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。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企业加盖公章。
 

    打 印】 【关闭窗口

Copyright @ 2007-2008 Xiuyu Putian. All Rights Reserved.
当前访问人数:
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闽ICP备08001023号
技术支持: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