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屿区人民政府:
你区《关于局部修改秀屿区平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的请示》(莆秀政〔2020〕146号)等材料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区上报的平海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,将平海一级渔港配套船网检测维修厂项目涉及的0.2894公顷限制用地区的土地调整为允许建设区。同时在本区范围内将相同数量的允许建设区土地调整为限制用地区。
二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,你区自然资源部门必须及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进行更新,将有关材料归档,并按要求及时报省、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。
三、你区应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,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,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用地,并严格按照规定方式供地。
莆田市人民政府